出于規(guī)避限購、避稅、為“小產權房”披上合法外衣等各種動機,通過虛假訴訟手段達到房產過戶的非法目的——近日,廣東深圳檢察部門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fā)現,律師、房產中介、產權登記人員、法官等相互勾結,形成了一條驚人的黑色利益鏈條。
中國青年報記者近日從深圳市檢察院獲悉,今年9月,隨著律師于某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一條完整的黑色鏈條上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任某、李某,房產中介人員周某以及案中涉及的廣東梅州市平遠縣法院兩名工作人員,均已被立案查處。
實際上,這條利益鏈早在2012年就開始編織形成。2012年7月,房產中介人員周某找到在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工作的任某,讓其幫忙將一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廠房從股份公司名下過戶到尤某個人的名下。根據相關規(guī)定,該廠房的過戶應當通過掛牌拍賣或者法院訴訟執(zhí)行拍賣的方式實現。但因通過掛牌拍賣方式或者在法院訴訟執(zhí)行拍賣進行房產過戶,均無法確保該廠房能夠過戶到尤某名下,所以周某找到任某,讓其“想想辦法”,利用虛假訴訟以“調解”的方式達到強制過戶的目的。
不久后,周某又找到任某,讓任某再次通過虛假訴訟的方式,將另一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廠房從股份公司名下過戶到吳姓四兄弟名下。
雙方商定的好處費數額驚人:兩單房產過戶,任某即收取房產中介周某好處費150萬元,而周某通過其老板鐘某(也已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向業(yè)主尤某及吳姓四兄弟共索取了260萬元。
為實現這兩單房產的順利過戶,任某找到了自己的老客戶——律師于某,由于某出面,通過梅州市平遠縣法院,采用虛假訴訟后“調解”的方式,出具了過戶的相關法律文書。
于某運用自己的法律專業(yè)知識,提供了如下“服務”:拿到買賣雙方的相關資料后,于某草擬了一整套虛假的借款合同和虛假的起訴狀等,交由任某和周某拿去給雙方當事人簽字。之后,于某將一整套虛假資料直接發(fā)給平遠法院的法官,平遠法院的法官在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均未到場的情況下,直接做好了《調解書》《執(zhí)行裁定書》等一整套法律文書,然后帶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龍崗登記科,而于某、任某、周某及雙方當事人等都已約好在現場等候。律師于某現場將相關文書提供給雙方當事人簽名,給法官支付了相關的“訴訟費”等,然后將辦理過戶的相關資料直接遞交進了龍崗登記科。
為過戶辦理地更加順暢,任某還打電話給龍崗登記科的工作人員李某,讓李某利用職權協助辦理虛假訴訟過戶。于是李某將這兩單房產過戶直接分到自己手上辦理,在明知這兩單過戶房產涉及虛假訴訟的前提下,仍濫用職權辦理了過戶手續(xù)。
每個環(huán)節(jié)的經手人都會從利益蛋糕上分上一塊。僅這兩單通過虛假訴訟實現的房產過戶,周某即獲利百余萬元;任某從周某處獲得150萬元后,匯給了于某百余萬元,再付一些辛苦費給李某后,將剩下的數十萬元納入囊中;于某則再去和法官“勾兌”。
經稅務部門核算,這兩單通過虛假訴訟進行的房產過戶,給國家造成的稅收損失,至少達540余萬元。
一位辦案檢察官對此表示:“要對這類違法犯罪的行為予以依法查處,尤其對黑色利益鏈條上那些濫用公權力、收受好處費的房地產權登記人員、司法人員等,更應依法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