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郭宇靖)記者25日從北京市發(fā)展改革委了解到,《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近日正式印發(fā),這份標準首次明確界定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范圍,明確政府兜底保障范圍和服務標準。
據介紹,實施標準涵蓋了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優(yōu)軍、文體服務“兩保障”,包括9大領域、22個方面,共計89項服務。
據介紹,實施標準涵蓋了基本公共服務項目,以此來保障人民群眾最基本的受教育、就醫(yī)、養(yǎng)老、文化等權益。例如,在教育領域,通過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和借讀費、為生活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補助和助學補助,保障適齡兒童基本受教育權利。
北京市發(fā)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建立可持續(xù)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全面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公開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