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李函潞 紀艷麗 記者 張凌飛)路邊偶然撿到一張他人丟失的銀行卡,僅僅嘗試了3次,就將銀行卡密碼破解出來,并從銀行卡中順利提現(xiàn)2萬元……這么戲劇性的事,你敢相信嗎?近日,連云港市連云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信用卡詐騙案,被告人盧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近日,連云港連云區(qū)的盧某外出購物,步行至某公交站臺時,看見該站臺的人行道上有一張銀行卡躺在地上。環(huán)顧四周,發(fā)現(xiàn)公交站臺處有一人正在等車,未注意這邊,他當即走上前撿起銀行卡,迅速離開。
返程路上,盧某途經一銀行,因為想知道撿到的銀行卡到底能不能取出錢,就走到 ATM 機前,嘗試取錢。盧某試著輸入密碼 “000000”,顯示密碼不正確,再行嘗試,輸入密碼“123456”,顯示密碼不正確,第三次,盧某又輸入密碼“123123”,讓盧某大吃一驚的是:密碼正確!盧某試中密碼后隨即取出5000元,捏著錢,他緊張得心臟怦怦跳。雖然心里很緊張,但盧某還是抱著僥幸心理,想再占點小便宜。在貪婪欲望的驅使下,他又接連取款3次,每次5000元,就這樣,盧某懷揣著偷取來的2萬元回到了家中。
案發(fā)后,公安機關很快找到盧某家中詢問,盧某主動交代了自己撿到銀行卡并取錢的犯罪經過并主動上交其非法提取的2萬元人民幣。另外,盧某對被害人進行了積極退賠,還另行給予1萬元的補償,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盧某犯信用卡詐騙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性準確,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綜合盧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賠償損失并獲得諒解的量刑情節(jié),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盧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辦案法官表示,撿到他人銀行卡應當立即歸還失主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切莫心生貪念,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