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5日電 北京銀保監(jiān)局網站5日發(fā)布風險提示,針對各類個人貸款的相關風險,提醒廣大消費者,謹記“五要”“五不要”。
一要樹立正確借貸觀念。消費者應樹立正確的借貸觀念,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養(yǎng)成理性消費習慣,弘揚勤儉節(jié)約美德,科學安排生活支出,做好開源節(jié)流、量入為出。樹立負責任的借貸意識,不要過度依賴借貸消費。要明確自身貸款需求,根據需求確定是否需要貸款以及需要何種貸款。
二要選擇正規(guī)貸款途徑。若確有貸款需求,消費者應選擇正規(guī)金融機構和正規(guī)渠道申請貸款,可通過撥打金融機構官方客服電話、前往金融機構營業(yè)網點、手機APP申請等多種渠道進行咨詢辦理。消費者應認真做好事前咨詢,全面、如實向金融機構提供材料,客觀評估自身資信狀況,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及未來收入預期確定想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還款方式,每月還款金額以不超過收入的50%為宜。
三要了解借款合同約定。消費者應仔細閱讀借款合同條款,明晰自身權責義務,重點關注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用途、還款時間、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約定、逾期還款影響等要素,尤其是合同中重點提示的部分,謹防隱形成本,確保在簽署合同前充分知悉并理解有關權利義務,避免產生糾紛。嚴格遵守借款合同中關于貸款用途的約定,如實告知貸款真實用途,并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于有意向購買貸款保證保險的消費者,一定要充分了解貸款保證保險產品的功能和特點,認真閱讀貸款合同和保險合同條款,關注相關費用并了解逾期后保險公司代償貸款、追償欠款、上報征信等情況。
四要按時歸還合同借款。借款人應遵守借款合同約定,珍惜自己的“信用名片”,按時履約還款付息,在還款日前將還款資金足額存入還款賬戶,避免因還款日未能及時足額還款產生逾期信息,而被金融機構按規(guī)定上報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從而影響借款人的個人征信記錄,對其未來的貸款、出行和就業(yè)等產生不良影響。
五要理性維護合法權益。消費者如因辦理個人貸款業(yè)務產生糾紛,或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應注意保留相應證據,可以及時向金融機構投訴,或向行業(yè)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借款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如果發(fā)現存在捆綁銷售、收取不合理高額服務費、違規(guī)催收貸款等違規(guī)行為的,可以向監(jiān)管部門進行書面舉報。
一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消費者應樹立理性借貸消費觀念,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量力而行、理性借貸;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過度借貸,否則可能會使個人甚至家庭陷入困境;更不要選擇“以貸養(yǎng)貸”“多頭借貸”,避免因無力償還而導致債臺高筑。
二不要聽信不法中介虛假宣傳。一些不法中介宣稱有內部渠道和專業(yè)手法可以降低貸款條件、提高貸款額度或加快放款速度,通過虛假營銷宣傳、偽造申貸材料、捆綁銷售保險、收取高額費用等方式非法展業(yè)、借機牟利,不但人為抬高了融資成本,而且可能將獲取的個人信息用于非法用途,有的甚至涉嫌“套路貸”等違法犯罪活動,潛藏極大的風險隱患。
三不要隨意泄露個人信息。消費者不要輕易將本人身份信息和借款合同信息泄露給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辦貸款相關業(yè)務,避免個人信息被非法利用而遭受經濟損失。應妥善保管好銀行卡、銀行密碼、短信驗證碼、身份證信息、銀行賬號等個人重要信息。
四不要隨意給陌生人轉賬匯款。仔細甄別以各種理由要求繳納保證金、承諾金等費用的情況,切勿盲目按照陌生人的指示進行轉賬匯款等操作。對于自稱公檢法機關電話,以各種理由要求借款人提款,并將貸款資金轉入所謂“安全賬戶”“審查賬戶”的,均為冒充公檢法詐騙,切勿相信。
五不要輕信洗白個人征信。不要輕信不法分子所謂的花錢就能洗白個人征信的騙局。無論是征信機構還是商業(yè)銀行,都無權隨意更改、刪除信用報告中正確展示的信用信息。如消費者認為信用報告上的個人信息存在錯誤、遺漏,可以向金融機構或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出異議。對于不良征信記錄,則會在還清全部逾期欠款及罰息的5年后自動消除。發(fā)現征信有不良記錄時,應盡快還款,積極采取措施避免再次發(fā)生,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才是正確之道。(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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