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經(jīng)理王某變賣公司庫房內(nèi)的貨物,獲利100余萬元。昨天,逃跑4年才被抓的王某在順義法院出庭受審。
現(xiàn)年48歲的王某是江蘇省人。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0年間,王某在某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任經(jīng)理期間,利用管理倉庫的職務便利,于周末私自將單位存放在外面租用庫房的250余噸聚酯切片變賣,獲利100余萬元。經(jīng)鑒定,上述物品價值人民幣245萬余元。后因公司盤庫,王某不辭而別。在逃跑期間,他辦理了虛假身份證,化名生活。2014年6月25日,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王某利用擔任公司企業(yè)職務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據(jù)為己有,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某當庭認罪。他說,自己當年負責看管庫房,聚酯切片是一種塑料制品。當時有人來收購,他就把貨物分5次給賣了。案發(fā)后,他到湖北辦了假戶口,沒有找工作,百余萬贓款在兩年前就花完了,現(xiàn)在已沒有能力退賠。
檢方建議在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對王某量刑。案件沒有當庭宣判。 (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