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一件商品,剝開里三層外三層的包裝才能看到“真身”。“留之無用,棄之可惜”的窘境,折射出消費快速發(fā)展帶來的商品過度包裝問題。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部署強化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對做好相關工作、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商品銷售者之所以選擇個性、精美的包裝,一方面是出于差異化的營銷策略考慮,想憑借包裝提升品牌辨識度,增強競爭力;另一方面則是希望借此抬高商品“身價”,尋求更高溢價空間。但是,如果過度包裝,靠包裝“漲面”、靠包裝“做局”、靠包裝要價,就走向了市場銷售的反面,最終給消費者、銷售者帶來傷害。
過度包裝的商品變相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看上去光鮮亮麗,成本不菲,實則“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吃虧的還是消費者。更大的危害還在于資源浪費和環(huán)境污染。有數據顯示,我國包裝廢棄物約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其中不少是由過度包裝產生的。由于回收成本高、難度大,商品包裝循環(huán)利用機制尚不完善,多數填充物或塑料包裝仍會作為生活垃圾處理,不僅增加了社會管理成本,焚燒和填埋后對空氣和水源的污染也不容小覷。
治理過度包裝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包裝企業(yè)作為聯(lián)結上下游產業(yè)的紐帶,應在包裝設計、用料上統(tǒng)籌考慮,以節(jié)約用料、回收便利為生產原則,加大科技創(chuàng)新投入,加快綠色技術攻關和轉化。商品生產者和銷售者應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不生產、銷售違反包裝強制性標準的商品,盡量選用可循環(huán)利用、可降解的包材,以實際行動踐行簡約適度、綠色環(huán)保理念。
消費者也應積極發(fā)揮作用。過度包裝難以禁絕,說到底,還在于其有一定市場。無論是出于嘗鮮、獵奇心理,還是將華美包裝的商品當成“社交貨幣”,過分為商品包裝埋單都有些舍本逐末。雖然消費喜好各有不同,不可強求,但樹立理性、健康、綠色的消費觀,拒絕過度包裝,倡導綠色文明健康生活,應成為廣大消費者的共同追求。
對監(jiān)管部門來說,一方面要完善相關標準體系,細化對過度包裝的管理和處罰要求,制定重點商品包裝強制性標準,不斷完善相關支撐保障體系。另一方面,要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相關法律標準,對食品、化妝品等重點領域加強監(jiān)管,依法堵塞漏洞,嚴查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