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4日電 據(jù)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經(jīng)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近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原廣東省國稅局局長李永恒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其利用職務之便,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9421278元、港幣65萬元。
相關資料顯示,2013年12月14日,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永恒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diào)查。
廣東省紀委今年6月9日進一步通報稱,經(jīng)查,李永恒在任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局長和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shù)額巨大。
9月5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正義廣東”發(fā)布消息稱:日前,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廣東省國稅局原局長李永恒(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已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