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近年來,人民監(jiān)督員依照規(guī)定對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實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范圍不斷拓展,監(jiān)督成效明顯。截至2021年底,全國檢察機關共邀請人民監(jiān)督員18萬余人次,監(jiān)督檢察辦案活動10萬余件次。
人民監(jiān)督員制度是人民群眾參與檢察辦案、巡回檢察、公開聽證等司法活動,對檢察辦案活動進行監(jiān)督的重要制度安排。2021年,人民監(jiān)督員在參與辦案等司法活動中提出意見建議69157條,檢察機關采納率99.3%。
檢察聽證,是指檢察機關對符合條件的案件,組織召開聽證會,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案件處理等問題聽取聽證員和其他參加人意見的案件審查活動。
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 童建明:為解決好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檢察機關在辦理各類案件過程中,堅持“應聽證盡聽證”,通過召開聽證會搭建對話交流平臺、司法民主參與平臺,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案件處理等問題當面聽取聽證員、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聽證會參加人意見,把辦案過程“曬出來”,案件處理依據(jù)“亮出來”,以群眾看得見、聽得懂的方式釋法說理,把聽證會做成“法治課”。
2020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累計對13.5萬余件存在爭議、有社會影響的案件組織召開聽證會,實現(xiàn)“四大檢察”“十大業(yè)務”全覆蓋,案件經(jīng)聽證后糾紛化解率達到了93%。(總臺央視記者 張賽 曹文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