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以零團價或低團價招攬游客出國游,向每人收取5萬至10萬不等的保證金,游客歸國后至今不退。目前,已有400余名游客登記,通過向北京市旅游委投訴、向公安局報案或民事訴訟等方法,向北京中港聯(lián)合國際旅行社(以下簡稱中港旅)追索保證金,涉案金額約3000萬元。
昨天下午2時,朝陽法院亞運村法庭開庭審理8名游客訴中港旅討要48萬元保證金一案。
今年59歲的宋女士等8名游客訴稱,在2014年9月22日,8人同中港旅簽訂了團隊出境游合同,同時按要求向中港旅下屬東城營業(yè)部(以下簡稱東城營業(yè)部)交了每人6萬元共48萬元保證金。隨后,8人隨團去日本游玩。合同約定旅行社應在游客返程35個工作日內(nèi)退還保證金,若遇特殊情況可延長到40個工作日,但保證金至今沒退。
庭上,中港旅代理人潘立偉辯稱,游客們交的保證金并沒有打入中港旅的賬戶,而是將錢打入了東城營業(yè)部負責人張雄的個人賬戶,他稱,中港旅肯定負有管理不善的責任,但因為是有限責任公司,所以對游客們的賠償也是有限的。
據(jù)了解,目前,中港旅及其東城營業(yè)部均已停業(yè),“現(xiàn)在,張雄已被公安從昆明抓回,我們也希望從張雄處追回保證金!
游客們則認為中港旅作為法人單位應該還錢!拔覀兒灥亩际侵懈勐玫暮贤,蓋的是中港旅的公章。他們以零團費,或是很便宜的一兩千元就安排出國游,我們認為這是以低價吸引游客,以達到占有高額保證金的目的!庇慰蛡兎Q。
庭審進行至15時40分許,法官要求雙方再提交相關材料后宣布休庭。該案將于3月9日上午再次開庭。
為及時追要保證金,游客們多次去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旅游委及各級公安部門反映情況。
當晚,在北京旅游委的協(xié)調(diào)下,中港旅法定代表人劉程從天津趕至旅游局質(zhì)檢所!坝慰蛡儚12月26日晚上一直到12月29日,困了我們3天3夜,一直要求我們賠錢,”潘立偉稱,因為當時正值周末,打款不方便,劉程便讓公司打來100萬元予以補償。
2015年1月8日,游客們再次赴旅游委討要說法。“這時,我們已統(tǒng)計到437人,所交保證金有3000萬元了!币幻慰头Q。當晚,北京市政法委牽頭,朝陽區(qū)公安局刑偵支隊介入調(diào)查。
2015年1月10日,朝陽分局經(jīng)偵大隊發(fā)布通知稱,已于1月9日對中港旅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偵查。據(jù)了解,目前,朝陽公安已將張雄自云南昆明捉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