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真兇認定 蒙冤真相待揭開
——趙志紅一審被判死刑
2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趙志紅死刑,并認定其是“呼格案”真兇。在“4·9”女尸案真相大白之際,人們期待造成冤案的真相早日揭開,從而對我國今后預防錯案有所幫助。
趙志紅因10起命案被判死刑
2月9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志紅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罪并罰,對趙志紅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5.3萬元,同時判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共計10.2萬余元。
一審審理查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趙志紅在內蒙古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兩地連續(xù)實施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犯罪21起。其中,故意殺人致10人死亡,強奸婦女、幼女共13名,搶劫財物價值31400元,盜竊財物價值3500余元。
法院認為,趙志紅故意殺人奸淫尸體或強奸婦女后為滅口殺10人,情節(jié)惡劣;多次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入戶或攔路搶劫,搶劫數(shù)額巨大;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和盜竊罪。
法院認為,趙志紅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極大,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且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雖然其主動坦白部分罪行,部分犯罪系未遂,但根據(jù)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對其不足以從輕處罰。
不過,法院也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趙志紅盜竊金戒指一枚的證據(jù)不足,該起事實不予認定;另有3起指控事實中的部分罪名不能成立。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看到,身穿藍黑相間羽絨服的趙志紅被帶入宣判法庭時面無表情,目光直視前方。宣判結束后,法官詢問他是否上訴,他只說了一句:“我考慮一下”。
“4·9”女尸案真兇認定
對于趙志紅案的宣判,人們最關心的是其到底是不是“呼格案”的真兇。
1996年4月9日19時45分左右,女子楊某某從呼和浩特市錫林南路某飯店離開去廁所,21時15分后被發(fā)現(xiàn)因扼頸窒息死于內蒙古第一毛紡織廠宿舍57棟平房西側的公共廁所女廁內。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并立即執(zhí)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wǎng),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
不久前,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宣布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后,人們關心死亡女子是如何遇害的,從而進一步證明呼格吉勒圖的無辜。
9日的趙志紅案一審判決結果顯示,在庭審過程中,趙志紅對呼和浩特市1996年“4·9”公廁女尸案予以供認。他曾向公安機關供述,1996年4月9日20時許,在某工地打工的他下班途中路過事發(fā)公廁進去方便時,聽到隔壁女廁內有高跟鞋走動的聲音,他于是沖進女廁所,與遇害人撞在一起,他用手掐住對方的脖子,把她推至廁所內的隔墻上下手作案。
“我撲上去讓她身貼著墻,用雙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嚨,雙腳用力蹬地。五六分鐘后,她沒了呼吸!壁w志紅曾這樣對警方說。
“對于趙志紅,法院不會光靠他的供述就認定其是真兇。”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wèi)東說。
趙志紅的辯護律師在一審中提出,認定該案系其所為的證據(jù)不足。法院認為,趙志紅始終供認該起事實,且有證人證言、現(xiàn)場勘查筆錄、尸體鑒定意見、指認現(xiàn)場錄像等證據(jù)在案佐證,供證能相互印證,足以認定。法院最終認定,在這起案件中,趙志紅故意殺死被害人后奸尸,構成故意殺人罪,不構成強奸罪。
有關專家表示,法院認定趙志紅是“4·9”女尸案的真兇,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沒有構成強奸罪,這應當主要是由于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所采集的重要證據(jù)遺失。
呼格吉勒圖蒙冤真相有待揭開
“這個判決結果大快人心,終于徹底還了呼格吉勒圖的清白! 走出趙志紅案宣判現(xiàn)場的龔女士說。
趙志紅一審被判死刑后,許多民眾表示這在預料之中,也是其作惡多端罪有應得。讓人們“長出一口氣”的是,“呼格案”真兇終于被認定,進一步證明了呼格吉勒圖的無辜,這是我國法治的巨大進步。
“法律終究是公道的,不公道的事情是人為造成的!眳⒓油昱月牭暮舾窦請D的母親尚愛云說,“聽判決的時候,我特別緊張,兩只手不由自主地攥在一起,我想起了我兒子當年被審判的場景。當聽到趙志紅所犯下的一起起罪行的時候,很痛恨當年辦案的那些人,如果當年不辦錯案,能及時把趙志紅逮住,哪里還會有后面那么多人受害呢?”
宣判結束后,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尚愛云一走出法院大門,就被眾多記者和市民團團圍住。聽到人們的提問,尚愛云放聲痛哭,在場者見此場景無不動容。事后,他告訴新華社記者:“我那可憐的兒子,他死得太冤了,還有那些被害的無辜人,我的孩子沒了,我知道被害人家屬的痛苦,我越想心里就越難受。以后我們就關注追責的進展,不能讓我兒子的悲劇重演了!
“我們黨和政府就應當有這樣的勇氣和氣魄,對于冤假錯案一查到底。”法庭外,10多位市民圍在一起議論說。他們表示,下一步對于“呼格案”的追責問題將是大家關心的焦點。
此前,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廳均已成立調查組,對各自系統(tǒng)造成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人員依紀依規(guī)展開調查;曾擔任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也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
眼下,許多群眾和有關專家都在期待“呼格案”追責程序盡快進行,揭開呼格吉勒圖蒙冤真相。人們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實事求是查清冤案形成的原因,依法追究責任,深刻總結教訓,以便今后辦案過程中在立案、偵查、起訴、審理、復查等各環(huán)節(jié)防堵漏洞;同時,研究案件證據(jù)搜集、驗證、保存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辦案程序,維護司法公正。(記者陳磊、羅沙、賈立君、張麗娜、劉懿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