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這是江蘇省首部大氣污染防治法規(guī)。條例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原則,對燃煤、工業(yè)、機動車、揚塵四類大氣污染源提出了具體治理要求。條例明確,無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超過排污許可證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或者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企業(yè),將被責令停止排污或者限制生產(chǎn)、停產(chǎn)整治,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將被關閉。 (記者鄭晉鳴 通訊員許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