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李小非
律師鄭子殷
社工馮現
廣州市婦聯2014年發(fā)布的《廣州高校女大學生調查》顯示,近90%女大學生表示身邊女性同學、朋友有被性騷擾的經歷,公共交通(公交車、地鐵等)成性騷擾高發(fā)區(qū)。廣州市人大代表蔣偉楷提交了《關于建立公共交通性騷擾防治機制的建議》,建議在本地法規(guī)中加入公共交通防治性騷擾工作制度,且落實處理性騷擾“首問責任制”。
代表建議
處理性騷擾
落實“首問責任制”
“很多市民跟我反映廣州性騷擾的情況越來越多,卻得不到應有重視,難以維權”,蔣偉楷說,接到報料后他展開了調研,結果讓他吃驚。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公布的民調報告顯示,每10個16~25歲的女性就有一人曾受性騷擾。在市民看來,公交車、地鐵是性騷擾行為多發(fā)的場所,比例分別多達44%、38%,受訪者盼望能加大對性騷擾行為的處罰力度。
令蔣偉楷感到困惑的是,現行法律法規(guī)并未就公交系統(tǒng)性騷擾問題明確到各部門職責,缺乏明確的管理部門,同時也缺乏明確的公共交通性騷擾防治、救助措施。他表示,我國法律多個條款指出,公交地鐵的性騷擾,是對受侵犯女性和男性人格尊嚴的嚴重侵犯、侮辱。“但為什么還是無法被遏制呢?我認為主要是地方沒有明確各部門職責,很多時候受害者不知道找誰,只好‘忍氣吞聲’!彼貏e強調,目前社會上也沒有形成防范、保護婦女的輿論氛圍,更沒有形成有效防治性騷擾的有效機制以及有力的監(jiān)管。
蔣偉楷建議,在本地法規(guī)中加入公共交通防治性騷擾工作制度,且落實處理性騷擾“首問責任制”。比如在公共交通管理運營部門的員工培訓中加入防治性騷擾內容,相關工作人員接到性騷擾投訴后,應立即制止、控制騷擾者,保留證據,及時報警,為受害者提供其他必要的幫助。另外還應明確各部門職責,明確防治原則、投訴接待、職責分工、處置流程、監(jiān)督考核等。
市人大代表、市婦聯主任蘇佩認為,女性首先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在受到性騷擾時要主動尋求幫助。其次,公共場所管理的部門也應該重視市民的這種訴求。她呼吁各方面對這個問題予以關注,吸收一些國外或發(fā)達地區(qū)的先進經驗。
落實責任歸屬
首先,目前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有對相關實施性騷擾行為的處罰制度,但是相應的配套落實制度尚未健全,導致不少不法分子有恃無恐。其次,雖然法律上提出了關于猥褻、侮辱婦女等行為的處罰,但法律責任歸責條款模糊成落實具體責任的一大難關。此外,發(fā)生侵權時歸責對象模糊,問責面臨“踢皮球”。另外,相關名詞的界定也含糊不清,遇到具體案例時,是否應歸納于相關條款無據可循。
定義先要明晰
我認為首先必須明確“公交性騷擾”的定義及我國對“性騷擾”行為的法律適用,從而提出更有效的防治機制,F實措施上,要加強防治公交性騷擾宣傳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震懾不法分子,同時呼吁市民及時提供幫助。其次,設立專門的報警熱線和部門(便衣大隊)抓捕不法分子,并針對公交性騷擾多發(fā)的地區(qū)多投放警力。再者,需要加強對不法分子的處罰力度。防治公交性騷擾,需要被騷擾方提高自我防范意識,需要大眾的及時幫助,更需要一套各部門聯動的有效防治機制。
“零容忍”態(tài)度
作為專業(yè)社工,我們一直致力于在社區(qū)內推動預防性侵和性騷擾的工作。我們希望通過社區(qū)教育,向市民普及“零容忍”態(tài)度。如果性騷擾發(fā)生在公交上,一般是眾目睽睽之下。其實周圍的乘客不難及時發(fā)現,但現實中大家往往“不敢管閑事”,這助長了不法分子的氣焰。我們在社區(qū)活動中,會引導市民使用一些“暗示”方式,用小動作、眼神等提醒有可能遭受性騷擾者,巧妙地幫她(他)逃過一劫。我相信,如果市民形成了對性騷擾“零容忍”態(tài)度,居心不良的人也不敢輕舉妄動,這樣就能有效遏止這些現象。文、圖/廣州日報記者譚秋明 廖靖文、李大林、黎蘅、楊洋、伍仞、林霞虹、徐靜、申卉 (署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