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謀取利益,儋州一汽車修理廠老板與車險查勘員相互勾結,通過偽造15次交通事故騙取保險理賠金近3萬元。
據悉,王某江、古某妹夫婦原本在儋州經營一家汽修廠,2011年8月,二人找到某保險公司派到儋州進行車險查勘理賠工作的李某佳、李某亮商量,利用他人到該汽修廠維修小汽車且在該保險公司投保之機,將車主的小汽車擴損或者偽造交通事故,讓李某佳、李某亮將偽造的交通事故按照正常事故作出查勘、定損意見,獲得保險理賠金后給二人10%的回扣,李某佳、李某亮表示同意。從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間,王某江用符某、羅某等11名車主送來修理的小汽車,李某佳、李某亮根據王某江的安排配合到現(xiàn)場查勘定損,之后由古某妹以車主之名填制索賠申請書,向保險公司索賠得保險理賠金共計29395元。
此外,按照雙方事先約定,李某佳、李某亮二人還違反公司內部規(guī)定,利用到事故現(xiàn)場查勘、定損之機,介紹事故車輛到王某江、古某妹經營的汽修廠維修,以賺取維修費10%的回扣提成,其中李某佳介紹25次,獲得好處費6800元;李某亮介紹29次,獲得好處費6200元。
2012年10月24日,王某江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涉案4人均被判刑!跤浾 劉江浩 通訊員 薛逢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