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在全國試點開展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一年來,17個試點單位已全部實際運行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共核定主任檢察官員額655名,實際配備主任檢察官460名,并根據各院職責崗位、隊伍現狀等不同,按照1:2至1:8的不同比例組建了基本辦案組織。
按照中央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2013年12月,最高檢決定在北京、河北、上海、湖北、廣東、重慶、四川7個省(市)17個工作基礎較好的市、縣檢察院試點開展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試點一年來,各試點單位嚴格按照改革試點方案及實施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積極有序推進試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最高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以科學劃分權限為基礎的檢察官執(zhí)法辦案主體地位初步確立;以主任檢察官為核心的新型辦案組織體系基本形成;以優(yōu)化檢察權運行為目標的辦案機制成效初步顯現;以強化檢察官執(zhí)法責任為重點的監(jiān)督體系逐步完善;以構建各歸其類、各展其才、各得其所的職業(yè)發(fā)展通道為方向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以突出專業(yè)化為特征的高素質檢察官隊伍逐步形成。
這位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最高檢將進一步深化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試點,重點監(jiān)測各項執(zhí)法辦案工作指標在實施改革后的變化情況,同時通過案件質量評估等方式加強對主任檢察官的監(jiān)督制約,降低權力濫用風險。此外,將對進展較慢的地區(qū)進行重點督導,確保試點工作按照確定的方向和目標健康有序推進!∮浾呃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