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定安17歲少女小梅(化名)伙同他人持有毒品近2公斤被民警截獲,當時小梅不僅挎包中藏有毒品,連端在手中的不銹鋼口杯內都裝有毒品。2014年12月18日,秀英區(qū)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3000元。
小梅現(xiàn)年17歲,定安人,小學文化。2014年7月11日18時許,公安民警在?诿捞m區(qū)和平南路城市廣場截獲王某賽(成年人,另案處理)和小梅。經現(xiàn)場搜查,民警從小梅的挎包中搜出12瓶(玻璃瓶裝)的“神仙水”和端在手中用不銹鋼口杯裝的半杯“神仙水”;從王某賽身上搜出2瓶用礦泉水瓶裝的“神仙水”、46包用茶葉包裝袋裝的粉末狀奶茶毒品疑似物、68顆用玻璃瓶裝的紅色藥丸狀毒品疑似物以及用透明封口袋裝的類似麻黃素毒品疑似物。經鑒定,公安機關繳獲的含氯胺酮成分的毒品共計1354.8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13.4355克;含咖啡因成分的毒品6.1293克;被小梅誤認為是毒品而實際不含有毒品成分的“神仙水”620.4克,以及含尼美西泮成分的物質0.7517克、含麻黃素成分的物質4.3171克。
據了解,小梅幼時母親便離家出走,父親被關押在強制戒毒所強制戒毒。她性格外向,三年前與一男子結識,現(xiàn)已與對方育有兩子。通過庭審教育,小梅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后悔,表示已認識到錯誤,會改過自新。
秀英區(qū)法院認為,小梅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620.4克“神仙水”未檢出毒品成分,以及0.7517克含尼美西泮成分的物質、4.3171克含麻黃素成分的物質不屬于刑罰意義上的毒品,而小梅及同案人不知是毒品而當做真毒品持有,故上述625.4688克假毒品因小梅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屬犯罪未遂。小梅犯罪時未滿十八歲,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且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使用緩刑。遂依法作以上判決。記者 李美香 通訊員 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