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分手后心有不甘,財迷心竅用其裸照敲詐勒索。記者昨天獲悉,江夏區(qū)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準(zhǔn)逮捕犯罪嫌疑人侯某。
2014年12月8日,江夏區(qū)公安分局鄭店派出所接張某某報警,稱侯某以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散布其堂妹的裸照相要挾從而實施敲詐勒索,后張某某被迫分3次向侯某所提供的賬戶匯款4500元。而侯某不是別人,正是其堂妹的前男友。
原來,侯某與被害人張某分手后心有不甘又財迷心竅,便心生歹念,想到用談戀愛期間拍攝的張某的裸照敲詐張某。敲詐張某后,侯某又用戀愛期間得知的其QQ號和密碼,登陸張某QQ,聯(lián)系上張某的堂哥,繼續(xù)敲詐勒索。
張某的堂哥張某某,從12月4日至7日先后向侯某匯款500元、1500元、2500元,第三次匯款后,侯某發(fā)現(xiàn)錢這么好弄,又臨時變卦要3000元。張某某認識到這是一個無底洞,與堂妹經(jīng)商量后選擇報警。
辦案檢察官介紹,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侯某利用前女友裸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張某及其堂哥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錢財?shù)男袨,已?gòu)成敲詐勒索罪。(通訊員段雯 宋禹倩 記者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