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王鑫因索要車禍賠償金不成,用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將事故責任方張文父子刺傷。日前,王鑫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普通車禍埋禍根
2014年5月,貨車司機張文與駕駛黑色轎車的王鑫在匯東新區(qū)一路段發(fā)生一起普通車禍,雙方車輛均有損傷,所幸人員沒有受傷。通過交警大隊勘查認定,駕駛大貨車的張文承擔全部責任,但是雙方在賠償金額上一直都不能達成一致。
為啥張文與王鑫不容易達成賠償協(xié)議呢?這與張文家遇到的另一起車禍還有些關系。原來張文的母親曾經(jīng)遇到過車禍,對方當事人在賠償問題上久拖不決,自己拿對方也沒著。這次張文遇車禍后,也有拖拖再看的意思。
索賠不成起殺心
見張文“耍賴”,王鑫一紙訴狀將張文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處張文賠償王鑫各種費用6000余元。
王鑫料定張文不可能爽快的支付這6000元賠償金。在判決書下來當天上午,王鑫兩次打電話給張某商量賠償問題,但張某卻以自己還沒拿到判決書為由,匆匆掛斷電話。下午,在確定張文已經(jīng)拿到判決書的前提下,王鑫來到張文的工作地點。
在索要賠償金的過程中,王鑫與張文的兒子發(fā)生爭執(zhí),并相互抓扯起來。在抓扯過程中,為防自己吃虧,王鑫從身上摸出一把彈簧刀,先后將張文父子刺傷。隨后,王鑫被圍觀群眾和及時趕到的民警抓獲。經(jīng)公安機關調查,張文被刺成輕傷,張文的兒子脾腎等被刺破造成重傷。王鑫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文中人物均為化名)(舒同 記者 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