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陳濤拿著一疊民事訴狀來到了事發(fā)商廈樓下。經過3年的苦苦尋找,終于找齊了商廈內的百余家被告。張磊攝
6 月18日,錦江區(qū)法院宣判錦陽商廈 124 商戶每戶承擔 1230元,共賠償15萬余元! 埨跀z
●12月26日,陳濤向成都錦江法院遞交了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
專家:一旦進入強制執(zhí)行程序,不知道自己成為被告的商家也將受限
●2011年,24歲的陳濤搭著女朋友經過成都青羊區(qū)錦陽商廈時,被一只馬克杯砸中頭部,經過司法鑒定,他落下了8級傷殘。
●歷經三年維權,今年6月法院判決錦陽商廈124戶商家共同分擔受害者陳濤的各項損失15萬余元,每家承擔1230元。
從
夏天到冬天,“天降杯具”案的判決已經過去了將近半年,被告商家中只有不到兩成交納了共3萬余元的補償金,仍有98戶尚未履行。事實上,從事件的發(fā)生到最終判決,很多商家自始至終都“置身事外”,或改換地址聯(lián)系不上,或注銷無法查找。代理律師王黎明說,雖然從開庭到判決,曾兩次公示送達,但是無法排除還是有部分商家現(xiàn)在都不知道自己被告了,也不知道判決了,更不知道自己可能會成為“老賴”。
而對于接下來強制執(zhí)行的情況,陳濤擔心“法不責眾”,剩余的補償金將成為一張永遠也無法追回的“空頭支票”。
A
申請強制執(zhí)行按了近200個手印
26日上午9點過,陳濤坐在郫縣前往錦江法院的公交車上,不時看看手表,心里怎么也平靜不下來。前一天,律師王黎明告訴他,26日早上9點半要去法院遞交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他說他想一起去,看看接下來法院會怎么做,王律師說沒有必要,只是去交材料,法院正式受理還得等上一段日子。但陳濤還是背著王律師趕了過來。
就在陳濤快要到法院時,王律師打來了電話,說材料已經交了,還需要補充一些,法院就會正式受理了,不用他親自跑過來耽誤工作。陳濤想,來都來了,還是聽聽法官接下來會怎么做。在10月24日判決生效的15日內,有17戶商家主動交納了2萬余元的補償金。后來,又有9戶商家交納了1萬多元補償金,也就是說,在申請強制執(zhí)行前,也只有26戶商家交納了共計3萬多元的補償金,還有98戶商家仍未履行責任。
法官告訴他,強制執(zhí)行受理后,他們將繼續(xù)挨家挨戶找出這98家尚未聯(lián)系上的商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處理,讓他盡快拿到補償金。下周,他們計劃把9戶商家交納的1萬多元補償金轉交于他。
陳濤還記得,填寫材料那天,他在執(zhí)行申請書和委托書上按了近200個手印,簽了將近200個名字。從上午直到下午,光是整理材料,核對商家名稱,律師就用了將近一周。王黎明說,由于是按份補償,所以有多少家就有多少案子,有多少案子就得起草多少份申請書和委托書。這是全國少有的涉及被告人數(shù)如此眾多的案子,同時申請對98戶商家強制執(zhí)行的工作量自然很大。
B
三年找齊商家開庭時大多未現(xiàn)身
目前,拿到手的3萬多元補償金,對于負債累累的陳濤來說仍是杯水車薪。他說,前幾年為了治病,家里四處借錢,父親拖著病體還要到工地上打工。先期的2萬元補償金他還了1萬,剩下的1萬大部分都給父母治病買藥了,可家里仍欠了6萬多元的債務。
前些日子,醫(yī)院診斷出陳濤父親一只腳里的骨頭壞死,如果不手術將會持續(xù)疼痛下去,無法行走。催債的壓力和父親的病痛讓本已維權舉步維艱的陳濤雪上加霜,他期盼能夠通過強制執(zhí)行盡快拿到這筆救命的補償金。
但現(xiàn)實是,對于執(zhí)行是否到位,補償金是否能拿到,陳濤一直心里沒底。他說,由于流動性大,很多商家不是更換了地址就是注銷了,陳濤花了3年才找齊了被告,其間的名單也是變了又變,從開庭到審判,120多戶商家中只有二三十家出現(xiàn),大部分人從未現(xiàn)過身。但他覺得,如果不啟動強制執(zhí)行,這筆補償金很可能石沉大海,自己的權益也得不到保護。12月中旬,陳濤決定對剩余的98戶商家申請強制執(zhí)行。
C
兩次公告送達不少商家還不知情
“這個案子從立案到判決,有兩次都是公告送達,可能的確有很大一部分商家實際并不知道被告了!蓖趼蓭熣f,從案件一開始,尋找涉事商家就成了最困難的事?傆100多個被告,在開庭前和判決后,主要都是通過登報等形式公告送達。而公告送達期滿,則意味著法律認為商家已經知道開庭和判決的情況。但實際上,可能有部分被告商家至今都不知道案件的情況。
他說,聯(lián)系不上的商家給判決的執(zhí)行難度帶來了一定困難。但同時,他仍對執(zhí)行充滿信心,和其他高空墜物相比,該案最大的優(yōu)勢在于涉案被告基本都是公司企業(yè),對于支付1000多元的補償金來說并不困難。一旦實行了強制執(zhí)行,無論公司地址如何變更,法院都可以通過相關部門,查詢到公司的銀行賬號、車輛、房屋信息,并直接作出相應處理。即使是公司已經注銷,法院也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追究相關股東的責任。而最關鍵的是,這些商家有可能成為“老賴”。
已賠錢商家:不知情成老賴更冤
在采訪中,記者也聯(lián)系上部分已經履行判決的商家。“我們最終還是愿意拿錢出來補償!边@些商家稱,杯子不是自己丟的,本來被告賠錢就覺得有點冤枉,但是法律既然這么規(guī)定,而且受害的小伙陳濤的確困難,所以補償也理所當然。
但是這些商家也提出另一個疑問:“我們賠了錢也就了事了,但是那些搬走了的,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成了被告,就成了老賴,他們還要冤些!鄙碳覀冋f,按照法院的判決,每戶也就只賠1000多元錢,這個數(shù)額絕大多數(shù)做生意的人還是承擔得起的。關鍵是很多被列為被告的商家,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告了,成了老賴,生意和生活都要受很多影響,就更冤了。專家說法
不知情的商家 依然可能成為老賴
那么實際不知情的商家,為什么也可能成為老賴,受到限制呢?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教授唐堯做出了解釋,雖然在這起案件中,主要采用的是公告送達的方式,不排除不少商家實際不知道開庭和判決的情況。
但是在法律規(guī)定上,公告送達有較長的公告期限,并且通過了多種公開手段,向社會告知。因此一旦公告期滿,法律就視為商家已經知道了情況。從法律意義上講,只要法院按照程序有所明示,就表明商家已經知情,無論是否應訴,其法律效力依然生效,商家依然要履行相應責任。延伸閱讀商家一旦成為老賴貸款甚至坐高鐵都受限
什么是“老賴”?成都市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施杰說,人民法院判決生效,確定了商家補償陳濤的義務,但商家在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拒不接受法院判決,履行補償義務,陳濤就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一旦啟動強制執(zhí)行程序,商家就有可能被拉入失信人名單,即社會通稱的“老賴”。
據最高法規(guī)定,上了失信“黑名單”的“老賴”,將禁止乘坐飛機和列車軟臥,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不能擔任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最高法院還將繼續(xù)拓展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范圍,在行政許可等環(huán)節(jié)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予以限制或約束,將高消費的范圍進一步予以明確,如限制乘坐動車一等座、商務座和觀光座,限制乘坐高鐵等。目前成都已經開始建立被執(zhí)行人征信體系,將被執(zhí)行人納入該系統(tǒng),其案件執(zhí)行信息與工商、稅務和銀行征信等系統(tǒng)聯(lián)網。因此本案中的商家一旦成為老賴,個人征信將直接受損;如果被執(zhí)行人是單位的,其后續(xù)的銀行貸款、工商稅務業(yè)務都將受到影響。
華西都市報記者李天宇實習生李智新聞回放
◥2011年 24歲的陳濤搭著女朋友經過青羊區(qū)錦陽商廈時,被一只馬克杯砸中頭部,被告知右半身可能永久性癱瘓,即便出院后,癲癇會不時發(fā)作,經過司法鑒定,陳濤落下了8級傷殘;
◥2012年 在找不到誰是扔杯人的情況下,陳濤利用“高空墜物連坐”條款規(guī)定,將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錦陽商廈的29家企業(yè)告上法庭,索賠30萬元;
◥2014年4月 這場持續(xù)了3年的“天降杯具”案在成都錦江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最終確定的被告為144家。這是四川省“高空墜物傷人”案件中,被告人數(shù)最多的案件,在國內都屬罕見;
◥2014年6月 “天降杯具”案在成都錦江法院公開宣判。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法院判定由124戶商家共同分擔受害者陳濤的各項損失15萬余元,每家承擔1230元;
◥2014年10月29日 陳濤拿到了首批補償金,17名商家自動履行補償所給付的2萬余元;
◥2014年12月26日 陳濤向法院遞交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要求向未履行補償義務的剩余98戶商家實施強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