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女朋友的閨蜜,男子黃某(化名)被抓后還嘴硬否認:“是她自己脫褲子抱住了我!比涨埃S某被湖里區(qū)法院判處強奸罪,獲刑四年。
黃某和女友巧梅(化名)感情不錯,但他吃著碗里看著鍋里,對女友的閨蜜阿芳(化名)垂涎已久。阿芳成天和巧梅一起玩,對黃某也很是信任。今年7月20日晚,三人又相約吃夜宵游玩。吃夜宵時,黃某一個勁地灌阿芳酒,創(chuàng)造機會和女友一起送她回家。趁女友扶阿芳上床時,他偷走了阿芳的鑰匙。隨后,他送女友回家。剛道完晚安,他便沖回阿芳家,強奸了阿芳。
事后,他還若無其事地躺在床上。阿芳醒后嚇壞了,立馬報警,他才離開。到案后,黃某還想狡辯,“我喝醉了酒,分不清那是自己家還是阿芳家,所以沒開燈就躺下了!彼說:“我一上床,阿芳就抱住了我,還自己脫褲子。”面對證據(jù),他才終于坦白自己的罪行。 (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