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名年僅16歲的女孩阿瑩(化名)不堪男友虐待提出分手,沒想到男友求復合不成竟將其捅死。佛山中院一審判處余某超死緩,余某超不服提出上訴。近日,省高院維持了原判。
“我妹妹曾過來找我,說她男朋友經(jīng)常虐待她、打她,還拍下她的裸照,強逼我妹妹和他在一起!卑摰慕憬阏f,2013年11月15日這天,阿瑩曾來找她訴苦,然后決定第二天與相戀十個月的男朋友余某超分手?蓻]想到僅僅過了不到一個月,余某超竟然就把她殺害了,那年阿瑩16歲。
在分手后,余某超不斷到阿瑩的樓下大喊大叫,道歉并要求與阿瑩復合,不過阿瑩都沒有理會他。
2013年12月10日18時許,他在南海區(qū)獅山鎮(zhèn)松崗龍頭村路口見到阿瑩,要求阿瑩回兩人曾同居的出租屋。阿瑩走到門口時表示不愿回去,他便將阿瑩拉入門口。在一樓通道阿瑩又表示不愿上去,余某超即取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劃傷阿瑩的右手臂。為阻止阿瑩逃離房間,余某超緊掐阿瑩脖子致其昏迷。當余某超在擦拭通道阿瑩受傷留下的血跡時,聽見阿瑩在房間內(nèi)呼救,余某超回房間制止。阿瑩慌亂中拿起彈簧刀想劃余某超的面部,卻被余某超奪回刀向其胸背部連捅4刀,導致其死亡。
2013年12月11日,警方將余某超抓獲。后佛山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余某超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并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余某超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近日,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劉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