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至今日,省法院在邯鄲公開開庭審理張偉蘭等21人殺害4名礦友騙賠案。
今年8月,邯鄲市中級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認定:
2011年7月,四川省寧南縣姜發(fā)品經(jīng)人介紹到我省武安市,欲通過四川籍工頭被告人張偉蘭聯(lián)系打工礦點。其間,張偉蘭與他人商議將姜發(fā)品殺害于礦井下,而后謊報事故,再冒充死者家屬騙取死亡賠償金。同年10月26日,被告人趙俊等在武安市勝利鐵礦井下,將干活的姜發(fā)品殺死。隨后,張偉蘭等分別冒充死者家屬向礦方騙取賠償金61.3萬元。
2011年11月,被告人謝友貴等帶四川省寧南縣的袁德福到武安市。其間,張偉蘭糾集他人預(yù)謀將袁德福殺害于礦井下。同年12月7日,趙俊等在武安市天成鐵礦井下,將袁德福殺死。隨后,張偉蘭等分別冒充死者家屬向礦方騙取賠償金61.5萬元。
2012年2月,被告人謝友貴等帶云南省巧家縣的謝世有到武安市。其間,張偉蘭糾集他人預(yù)謀將謝世有殺害于礦井下。同年5月24日,被告人徐城德等在武安市萬興鐵礦井下,持鐵錘等物品猛砸謝世有,后謝世有死亡。隨后,張偉蘭等分別冒充死者家屬向礦方騙取賠償金62萬元。
2012年6月,四川省寧南縣的李子華被人騙至武安市。7月,張偉蘭等人將李子華送至涉縣。8月2日,在該縣一鐵礦井下,被告人陳榮來等人將李子華殺死。隨后,張偉蘭等人冒充死者家屬欲向礦方索要賠償金時,被礦方識破并報警。
邯鄲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張偉蘭、趙俊、張成勇、徐城德、閆仕勇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判處被告人閆登鵬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判處被告人王華濤、謝友貴、陳榮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其他被告人也受到相應(yīng)刑事處罰。
判決后,張偉蘭等提出上訴。
省法院將擇日宣判。(記者周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