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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遵義市道真縣原縣委副書記熊祖模,2011年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和貪污罪被帶走,并被遵義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隨后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1年。
2013年5月貴州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終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
2014年5月遵義市人民檢察院撤銷了對熊祖模的起訴。
三年左右的時間里,熊祖模這個曾經(jīng)的縣委副書記經(jīng)歷了巨大的人生落差。“按照法律認定我是無罪的,那么我現(xiàn)在身份到底是什么,我何去何從!
2012年1月11日,道真縣公安局對熊祖模執(zhí)行拘捕并對他涉嫌濫用職權,為在道真投資酒店的商人李曉琳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返還土地出讓金以及受賄44萬元兩項罪名展開審訊。熊祖模說:“公訴機關指控我在2009年11月初,在我辦公室收取李曉琳1.5萬元的行賄,然而這段時間我拿出了在日本學習的護照機票,航空港的記錄和學習的資料等等證明!
2012年10月16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熊祖模的案件,12月17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熊祖模提請出庭的證人,商人李曉琳、李曉紅均未出庭的情況下做出一審判決,認定熊祖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遭受586萬3262元損失,非法收受賄賂22.5萬元,最終判決執(zhí)行有期徒刑11年,熊祖模當庭提出上訴。
2013年5月29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案件做出終審裁定,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裁定撤銷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發(fā)回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熊祖模說:“二審的合議庭人員不一樣了,證人出庭作證了,我們提交了很多新的證據(jù)!
2014年5月遵義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申請撤回了對熊祖模的起訴。 據(jù)央視《東方時空》
近一年來,貴州道真縣原縣委副書記熊祖模最主要的“工作”是:想重新上崗,恢復名譽。
熊祖模曾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后取保候審,今年年中,檢方又以“證據(jù)發(fā)生變化”為由決定不起訴。
“法律證明了我的清白!”雖然又重新拿到了工資,可熊祖模至今沒有工作單位,為此他給各部門寫信,在12月4日,遵義市紀委書記約談了他,并表示會盡快處理他的訴求。熊祖模覺得心里有底了。
想上崗
他為自己的身份苦惱,“我是不是被遺忘了?”
熊祖模正為自己的身份苦惱:我是誰?從哪來?到哪去?他恢復了自由,但仍覺得差一個名譽上的清白,“我是不是被遺忘了?”11月17日,他找到遵義市委常務副秘書長余航海,余航海告訴他,他的事情引起了重視,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將與他談話。
熊祖模家住遵義市匯川區(qū)香樟印象小區(qū),從這里到市委大院約1公里,步行10分鐘。11月26日上午8時45分,熊祖模走出小區(qū)1號門,出門左拐,沿廣州路直奔市委而去。他沒帶任何材料,“我的事情他們都很清楚!彼蝗缂韧貜奈鏖T進大院,拾階而上,到A區(qū)6樓,徑直找到余航海。他對余航海說,過去10天里,沒任何組織、任何人找他談。
他用平靜的語調(diào)說:他本人,還有他的家人,一直以來都在依理、依法地表達訴求!胺啥颊J為我無罪了,我應該得到一個交代!彼寐詭ь澏兜穆曇粽f,重新上崗、恢復名譽的過程,“是如此地折磨人”。
余航海告訴熊祖模,他將盡快再次匯報落實。熊祖模表達了謝意后離去。
走出市委大院,廣州路上車流不息,他說,“這幾年國家發(fā)生了大改變,否則我可能也出不來!笨尚茏婺S钟X得,未來自己要想短時間內(nèi)徹底洗白,“很難”。
不起訴
先判刑11年,后“證據(jù)發(fā)生變化”,作出不起訴決定
2011年12月26日,熊祖模升任道真縣縣委副書記不足一月,帶著下屬在大矸鎮(zhèn)、三橋鎮(zhèn)檢查工作,在行至離大矸約2公里的地方,接到縣紀委書記張淼的電話,“叫我馬上回去。”
他急忙調(diào)轉車頭趕回辦公室,發(fā)現(xiàn)室內(nèi)多出了7個大個子,這些人中,他只認識市紀委的張某。
熊祖模被要求“配合調(diào)查”,他交出了手機、錢包,皮帶被抽走,被連夜拉到遵義縣的“小房子”。
一審判決書顯示,熊祖模濫用職權,造成國家遭受586萬余元的經(jīng)濟損失,此外,他還前后收受重慶商人李曉紅、弟弟熊飛等人現(xiàn)金22.5萬,利用職權為其謀取相關利益。2012年12月17日,熊祖模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然而上訴階段,此案關鍵證據(jù)發(fā)生重大改變。會議記錄等證據(jù)表明,“被指造成國有資產(chǎn)流失”的那次會議并不是熊祖模主持召開的。
2013年年初,李曉紅重新撰寫材料,熊祖模的辯護律師周澤還指出,此案存在案源不明、調(diào)查程序混亂等多個問題。
2013年5月29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將此案發(fā)回重審,當年11月19日至21日,此案再次開庭審理,未做宣判。2014年1月10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熊祖模做出取保候審的決定。6月20日,遵義市人民檢察院向熊祖模下達了《不起訴決定書》。
此案公訴人梁棟日前在接受《中國青年報》采訪時表示,以現(xiàn)在證據(jù)標準看,對熊祖模作出不起訴決定,符合法治精神。
去哪兒
有工資,無單位,陷入另一種尷尬境地
云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湯光仁表示,熊祖模得到的實際上是存疑不起訴,“補充證據(jù)后又可能被起訴,如果他認為自己不構成犯罪,可以申訴要求給予絕對不起訴的決定,提前還其清白!
有學者認為,對存疑不起訴案件,應該設立再起訴的期限,避免社會不清不白的評價,致使不被起訴人的日;顒与y以展開。熊祖模的辯護律師周澤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則認為,這份不起訴書證明熊祖模的犯罪事實不存在。
拿到《不起訴決定書》的熊祖!坝悬c感動,但不激動”。他認為,盡管他最終等到的不是無罪判決,但從結果來說,一樣證明了其清白!案袆拥氖欠勺罱K守住了底線,不激動的是,此案已經(jīng)給我和家人造成了重大傷害!
更重要的是,熊祖模很快陷入了另一種尷尬境地:無處可去。“我被無端剝奪了工作的權利!
從6月23日起,熊祖模就開始向道真縣政府寫信,請求補發(fā)其工資、補貼,要求恢復名譽。目前其工資卡每月15日都能收到一筆不到4千元的工資,工資按照調(diào)整前的水平發(fā)放,但“獎金、福利一直沒落實!
為重新上崗,他稱找過紀委,也找過組織部,還找過市委書記和市紀委書記。
要名譽
他最痛苦的,真相大白之時,“仍有很多人不相信我”
在相關書面訴求中,除了請求市委恢復其職級待遇并妥善安排工作外,他還請求市委責成相關部門,本著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恢復其榮譽。
在給相關部門的信中,他寫道:我是從農(nóng)村走出來、從基層一步一步成長起來的干部,視榮譽如生命,一直以來認認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沒做過對不起自己良心的事。
熊祖模說,他希望至少道真縣能召開專門會議,將其重獲清白一事在黨政系統(tǒng)廣而告之。一年了,因身份尷尬,他沒去過道真縣縣委一次。
遵義市紀檢監(jiān)察網(wǎng)至今可查的一篇宣傳稿顯示,去年6月,遵義市召開全市黨風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動,熊祖模案等被當作典型案件通報,“全市領導黨員干部要從發(fā)生在身邊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中受到教育、得到啟示、吸取教訓。”彼時,熊祖模案剛被貴州省高院打回重審。
熊祖模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一旦被帶走調(diào)查以后,都是一邊倒的聲音,他最痛苦的,莫過于真相大白之時,“仍有很多人不相信我!
11月27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致電遵義市紀委辦公室、市委組織部辦公室,詢問熊祖模案的后續(xù)處置,兩辦公室均未給予明確回復。
未來,他是否辭職
熊祖模今年48歲,是家中老三,有兩個哥哥一個弟弟一個妹妹。他是農(nóng)民的兒子,自稱從未替家人謀私利,至今沒參加一次女兒的家長會,也從未進過組織部長的家門。
熊祖模的仕途是從福星鄉(xiāng)土地工作員的身份開始的,曾連續(xù)40余天與老百姓一起背石粉泥漿,因工作出色獲得過上級表彰,自稱在為官22年的時間里,“對得起老百姓!”
熊祖模的家空曠而雜亂,家中桌上的葡萄等水果長期無人打理已經(jīng)干癟。在臥室內(nèi),其材料裝了一紙箱,為向各部門寄材料,家人還專門買了打印機。
熊祖模的生活圈子發(fā)生了變化,官場朋友逐漸疏遠,但讓其略感欣慰的是,通過間接渠道他聽到,“仍有領導同志相信我”。
他覺得,有錯必糾的司法理念并沒有在其身上得到體現(xiàn)。11月26日中午,熊祖模在其家中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我只想向社會證明我的清白,至于這個職務給我恢復了,我辭不辭職,這是另一個問題。”
成都商報首席記者 劉木木 實習生薛力毓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