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身材瘦小,其貌不揚,卻靠著出眾的演技,操著一口港式普通話假裝香港富豪,以婚戀或以包養(yǎng)為名騙女子去賓館開房后,趁機盜走女子錢包和手機,在短短兩個月內就騙到5名女子。記者昨日從龍崗檢察院獲悉,法院以詐騙罪和盜竊罪對陳某判處有期徒刑2年,罰金3000元。
所謂香港富豪,其實是一小偷。陳某在2011年9月就因犯盜竊罪,被龍崗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于2012年6月刑滿釋放。陳某被釋放后不僅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重操舊業(yè),為方便作案,還為自己披上香港富豪的外衣。陳某以戀愛結婚要買房為名,帶著顧某以及顧某的家人在龍華新區(qū)到處看房子,哄得顧某信以為真后,說買房還差15000元,相比100多萬元的房子,顧某自然不會在意區(qū)區(qū)小錢,待陳某拿著15000元徹底消失后才發(fā)現(xiàn)被騙。陳某得手后,又轉戰(zhàn)至羅湖區(qū),通過某婚姻介紹所認識曾某后迅速發(fā)展為戀人關系,在某賓館開房發(fā)生性關系后,趁曾某去洗手間沖涼之際,陳某將曾某放在包里的手機及現(xiàn)金900元盜走。
陳某為了盜竊財物無所不用其極,在按摩會所、麻將館等場所先后分別結識楊某、李某、金某,假稱自己是香港人,操著港式普通話,拿著一張假的香港回鄉(xiāng)證取得了三名被害人的信任,他在前期會送些小禮物甚至給幾百到1000元人民幣給被害人零用,進一步降低被害人的警惕,最后以商量包養(yǎng)事宜或者重金召妓等條件,誘惑三名被害人分別跟他去到賓館房間,每次開房發(fā)生性關系后,陳某都趁被害人沖涼或上廁所之際,盜走被害人隨身攜帶的現(xiàn)金和手機。(記者 王納 通訊員 羅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