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積極維護個人信息安全
2021年辦理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000余件
本報北京2月27日訊 記者張昊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聚焦網絡時代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更高需求,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堅決維護個人信息安全,2021年共辦理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000余件,同比上升近3倍。
2021年8月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專設公益訴訟條款,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納入檢察公益訴訟法定領域。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fā)現,當前個人信息保護面臨四個突出問題,須加強綜合治理。一是利用手機App等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問題突出。2021年,檢察機關共辦理網絡侵害個人信息公益訴訟案件800余件,同比上升約1.7倍。一些手機App存在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等情況。二是特定群體個人信息需要加大保護力度。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體防范意識薄弱,更易成為個人信息侵害的對象。三是個人信息泄露導致騷擾電話和電信網絡詐騙風險。四是個人信息保護監(jiān)管合力不足。個人信息保護涉及對象多、領域廣,多個部門職責交叉或者職權定位不夠明晰,亟須形成監(jiān)管合力。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xù)加大公益訴訟辦案力度,推動個人信息保護法落地落實。一是突出保護重點。聚焦重點人員、重點領域,為個人信息安全保駕護航。嚴格保護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殊身份、醫(yī)療健康、金融賬號、行蹤軌跡等敏感個人信息;特別保護兒童、婦女、殘疾人、老年人、軍人等特定群體的個人信息;重點保護教育、醫(yī)療、就業(yè)、養(yǎng)老、消費等領域處理的個人信息以及涉100萬人以上的大規(guī)模個人信息;精準保護因時間、空間等聯結形成的特定對象的個人信息。二是強化檢察機關內部銜接配合。充分發(fā)揮檢察一體化辦案優(yōu)勢,積極應對個人信息公益損害網絡化。暢通檢察機關內部線索審查移送機制,注重在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的刑事、民事、行政檢察案件中同步發(fā)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加強全流程、全鏈條保護,實現懲治違法和保護公益的多重效果。三是形成個人信息保護監(jiān)管合力。加強與網信、工信、公安、市場監(jiān)管、教育等職能部門在線索移送、信息共享、專業(yè)咨詢、辦案輔助等方面的協(xié)作配合,健全行政執(zhí)法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機制,積極穩(wěn)妥辦理涉及網絡黑灰產、數據安全的重大網絡侵害類公益訴訟案件。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xié)調,深化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制度探索。通過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相關單位或部門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筑牢個人信息保護“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