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拆遷隊原來并非虛言。河南省南陽市政府日前通報稱,南陽億安房地產公司為加快項目拆遷進程,雇傭社會人員劉某某組成所謂拆遷辦公室,之后劉某某找人組織6名艾滋病患者組成“艾滋病拆遷隊”。目前,5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控制,多名官員被處分。
當地政府不必急著拿開發(fā)商來“擋槍”,而應多做自省、自查的工作。在居民多次報警后不作處理,并一度否認艾滋病拆遷隊的存在,難道是可以輕描淡寫的事?
擺出被開發(fā)商給坑了的無辜狀,好像問題說到底都是別人引起的,這樣真的很不好。新華社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涉事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僅有項目規(guī)劃許可證,土地使用、用地規(guī)劃乃至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xù)一片空白,這說明南陽相關部門的工作根本經不起調查,你們又何必裝得一貫正確呢?
——行思
艾滋病人被開發(fā)商當槍使,真是悲哀。他們身患絕癥已然不幸,為了一點賞金又去充當“打手”,不僅將自身的隱私和利益置于危險境地,也給艾滋病人群體抹黑。在呼喚社會理解、關心艾滋病人的同時,我們也希望每個不幸的患者自立自強,不要去做加深誤解、擴大社會裂痕的事。
一些患者為小利所誘去做違法的事,也暴露出了改善這個群體經濟狀況的必要性。這一項艱難的工程,需要大家一起來做。
——劉鵬
按理說,面對民眾的報警求助,公安部門理應第一時間對“艾滋病拆遷隊”展開調查,從而對不法之徒依法嚴懲?墒,從群眾反映的情況看,當地警方居然只是奉勸他們“不要跟艾滋病人接觸,不要發(fā)生糾紛”。如此這般對待問題,讓人不能不質疑當地警方與拆遷隊、開發(fā)商的關系。
——周歌
事發(fā)街道和區(qū)監(jiān)管部門知情不為,默許開發(fā)商操控“艾滋病拆遷隊”威逼搬遷的做法,不能界定為“失職”,而是明白無誤的“瀆職”。
要深挖“艾滋病拆遷隊”事件真相,南陽市有關方面自行調查或委托臥龍區(qū)調查了解,已失去了為人信服的前提。當地應將事件調查提交更高一級的河南省,與此同時要更為坦誠地公開事件相關信息,為媒體采訪挖掘真相提供便利。
——鄭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