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湖南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出臺,要求通過兩年治理行動,落實工程建設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遏制建筑施工違法發(fā)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多發(fā)勢頭。
方案重點強調了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明確和全面落實了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的質量責任。五方責任主體指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五方責任主體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承擔相應的質量終身責任。
方案同時要求,將嚴格核查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建立情況,工程竣工后未設置永久性標牌不得組織竣工驗收,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竣工驗收后未移交城建檔案館的,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日前,長沙市住建委轉發(fā)住建部及省住建廳文件,聲明將用時2年,嚴厲打擊建筑市場轉包、違法分包的行為。期間,市住建委將對全市在建的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五類項目,包括:保障房、棚戶區(qū)改造項目以及城市軌道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工程;群眾舉報的項目;排查中發(fā)現存在問題的企業(yè)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項目;產生結算糾紛的項目;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項目。此次打擊治理行動將持續(xù)至2016年8月。